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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社会科学学习领域课程指导纲要

三、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
    社会科学学习领域构建新的十二年一贯、“合—分”一体的课程结构体系。新的课程结构体系在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等方面,进行了从一年级到十二年级的系统设计,整体安排。一方面,着眼于课程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设置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另一方面,着眼于实现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优势互补,根据课程内容组织形式,按照“合—分—合”的螺旋式上升的体系结构编排课程。
2、课程设置说明
    社会科学学习领域课程在低年级阶段应呈现给学生简单的社会面貌;随着学生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再分学科深入学习;在一个阶段分科学习之后又进行综合学习,使学生在较高的层次上整理、融合所学知识。通过在不同阶段中螺旋上升的学习,促进知识、能力、方法等方面的综合化与结构化,从而使学生能以更宽广的视野多维度地认识社会,促进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逐步形成和提升。
    本学习领域课程把十二年基础教育分成三个阶段,即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六至九年级)和高中(十至十二年级)。
    一至五年级是学生进行社会科学教育的启蒙阶段,根据学生认知发展特点,结合学生身边的生活事件、社会现象,让学生开始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习。一至五年级设置综合性的《品德与社会》。
    六至九年级的学生认知水平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初步综合性学习社会科学知识后,主要进行分科学习。《历史》、《地理》在六至八年级开设,《思想品德》在六至九年级开设;九年级还开设综合性的《社会》,以便学生在分科学习之后适当进行整合学习。
    十至十二年级的课程内容是在初中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加深,课程设置是先分科后综合。在十至十一年级开设《历史》、《地理》,在十至十二年级开设《思想政治》;十二年级还开设综合
性的《社会》,这是社会科学学习领域各学科知识和方法更高层次的整合。
3、课时安排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是着眼于学生基本素质的发展、侧重于加强共同基础的一类课程。社会科学学习领域课程中基础型课程部分的内容包括学生必需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是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参与社会所必需的,也是进一步接受社会科学教育的基础,每个学生必须学习并掌握。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社会科学学习领域各学科基础型课程总课时
见下表:
社会科学学习领域课程(基础型)总课时

年级  总课时  品德与社会 历 史  地 理 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 社 会
小学(一至五年级) 408           
初中(六至九年级)   136  136  204    68 
高中(十至十二年级)   102 102    196 60

     各学科基础型课程部分的总课时是指令性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小学《品德与社会》、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必须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在规定的年级按规定的课时开设;中学《历史》和《地理》的课时具体安排(如周课时安排、起始年级的确定等)应在指定的范围内由学校统筹;中学《社会》必须在学生学习《历史》和《地理》之后开设。
(2)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是在基础型课程基础上的拓展和提高,体现的是不同基础的要求,旨在满足学生不同方向、不同层次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以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拓展型课程分为限定拓展和自主拓展两种类型。中学时事政治、上海乡土历史和上海乡土地理为限定拓展内容,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0课时用于时事政治教育,初中阶段各安排10课时用于乡土历史和乡土地理教育。自主拓展的具体课时由学校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的规定自行安排,供学生按个人兴趣与要求选择修习。
    研究型课程是在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学生自主探究为主的课程。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研究型课程强调以学生身边的社会生活或社会实际问题为载体,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获取和处理信息、发现与提出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并鼓励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人际交往,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新教材试验中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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